103.01.13 ─ 被保險人已由受僱單位申報加保,可否於職業工會繼續加保?給付之投保薪資可否合併計算?

雙重加保之被保險人若已不符職業工會被保險人加保資格,請速逕洽該職業工會為其申報退保

http://www.bli.gov.tw/sub.aspx?a=637Csjh%2bles%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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