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職或未從事相關教學工作者(尤其代課老師寒暑假、退休老師未從事教學工作),按勞保局規定(https://www.bli.gov.tw/0102604.html),並不具備在職業工會加保的資格。請不必再來電詢問是否可辦理勞健保。謝謝!★★
- 9月 14 週六 201320:13
苗栗縣教師職業工會代辦勞健保 2025.04.17更新
- 9月 23 週一 201316:59
加入苗栗縣教師職業工會勞健保會員之注意事項
1。苗栗縣教師職業工會(以下簡稱本會)之勞健保會員係指,從事教師工作者僅為了辦理勞健保事宜加入本會成為副會員,而並非成為苗栗縣教師職業工會之正式會員。
2。本會因與苗栗縣教師會合作共同辦理會員福利事項,因此網站之特約廠商係指每年持續加入苗栗縣教師會會員或本會正式會員,憑當年度之全國教師福利聯盟(簡稱:全福盟)會員卡才可享有特約廠商會員福利優惠。
2。本會因與苗栗縣教師會合作共同辦理會員福利事項,因此網站之特約廠商係指每年持續加入苗栗縣教師會會員或本會正式會員,憑當年度之全國教師福利聯盟(簡稱:全福盟)會員卡才可享有特約廠商會員福利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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